山东药玻将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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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1-08 06:41:18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月24日下午1:3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支付股份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对价安排,即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2.2股公司股票,对价安排总数为27005475股。
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承诺事项: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沂源县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司第一大股东)承诺:方案实施后,其持有的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的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其他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份出现被司法冻结、扣划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对价安排时,由其代为支付应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1月13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1月14日至1月23日中法定工作日的每日8:00至11:00、13:30至17: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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