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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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08 14:30:27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股对价股份,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元集团”)将价值约1,885.16万元(折合股份数约为每10股流通股获送0.49股)的商业房地产注入浙江震元。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7月7日。
4、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日为2006年7月10日。
5、2006年7月10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7月10日。
7、公司股票复牌日为2006年7月10日,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8、自2006年7月10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浙江震元”变更为“G 震 元”,股票代码“000705”保持不变。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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