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宇集团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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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2-09 13:56:09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2006年5月22日公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沟通。公司发起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184265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2股。即,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2.6股的对价安排。
修订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1日复牌。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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