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股低于10% 哈药集团董秘称:应该算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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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2 11:15:46
因公众股低于10%,按之前交易所规定哈药集团(600664)将不再具有上市资格,但公司方面称这应该是个特例。“由于涉及到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原南方证券的事,所以哈药集团应该算个特例。”哈药集团董事会秘书孟晓东9月7日表示。
沪深两交易所于8月31日发布的《有关上市股权分布问题的补充通知》显示,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股的比例低于10%,属于“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之列。
其2006年中期报告显示,原南方证券持股比例为58.37%、哈药集团有限公司34.76%,两者持股总比例为93.13%.而公众持股比例仅为6.87%,明显达不到10%的要求。
“监管层目前还没有就这一情况(公众持股达不到10%)让我们做出什么特别的说明”,孟晓东说。对于公司为何至今还没有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他表示,并不清楚是否与南方证券的事有关,目前还没有接到非流通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据统计,目前包括中国石化、仪征化纤、东方航空、熊猫股份、G偏转、G哈飞等都将不符合这一规定。
(转载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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