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西: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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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4-16 01:19:56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0年12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下称:黄浦农行)签署了有关借款担保协议,为上海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新生力)向黄浦农行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借款经多次展续后,目前尚余本金1960万元。
公司于2005年9月12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发出的有关《应诉通知书》以及相应的民事诉状副本(下称:《诉状》)。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诉状》项下的原告为黄浦农行;《诉状》项下的第一被告为新生力;第二被告为公司;第三被告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达尔)。
根据《诉状》反映:2004年8月11日,黄浦农行与新生力就上述1960万元借款续签了有关《借款合同》,并由公司和康达尔共同为该项借款继续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但2005年7月21日借款到期后,新生力未能依约还款,而公司和康达尔也未履行相应保证义务。
据此,《诉状》提出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新生力归还借款本金1960万元以及相应期内和逾期利息;
2、判令公司和康达尔对上述债务承担相应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新生力、公司和康达尔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根据有关《通知》,法院将于2005年9月29日正式审理此案。目前,公司正就有关事项加紧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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