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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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18 15:24:52
1、改革方案要点
以吉林制药2005年12月31日流通股本68,095,820股为基数,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吉林制药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3.32股的股份,上述对价水平若换算为非流通股股东送股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42股的对价,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243,632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特别承诺
公司第一大股东金泉集团承诺:在所持股份获得流通权后三年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向社会公众出售。此后二十四个月内,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出售价格不能低于每股人民币6.00元(如吉林制药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减持价格限制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金泉集团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金泉集团将卖出资金划本公司帐户归本公司所有。
(3)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4)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本次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7月18日下午2:00。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13日至2006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7月13日9:30至2006年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6月12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6月23日复牌,此阶段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22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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