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五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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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20 00:15:49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15日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续聘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于2006年度向下属部分企业提供银行借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选举陈志农为公司董事。
五、通过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H股股东的股息以港币支付,每股应得末期股息为港币0.06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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