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四环: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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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22 20:41:03
1、S四环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东支付的0.8股对价股份。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12月5日。
3、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12月6日。
4、2006年12月6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股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自2006年12月6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改为“四环生物”,股票代码保持不变,对价股份上市流通,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6、自2006年12月7日起,公司股票恢复正常交易。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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