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缘药业”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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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2-24 05:49:2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第一大股东连云港天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使公司)获悉,该公司于2005年8月4日分别与连云港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康居公司)和公司管理人员肖伟、杨寅、戴翔翎、夏月、穆敏等五位自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康居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13498000股法人股转让给天使公司,肖伟、杨寅、戴翔翎、夏月、穆敏等五位自然人将直接持有公司合计11588696股自然人股转让给天使公司。转让完成后,康居公司不再持有公司的股权,肖伟、杨寅、戴翔翎、夏月、穆敏等五位自然人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天使公司持有公司42302426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7.11%,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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