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鹤药业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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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5-24 06:01:42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3月2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高管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提起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提供一定数量的股票用于执行对价安排,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59477184股。
二、原方案中的特别承诺事项现调整为:
1、北京医药集团承诺:
①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六十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②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则在2005-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实施分红:其中200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③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指北京永好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永好)、北京道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道和)、北京科梦嘉生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发生质押、冻结等情形导致其无法支付对价时,则其应付对价部分将由北京医药集团代为先行支付。
④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北京医药集团将投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适当的时机、价格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在该项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北京医药集团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北京永好、北京道和共同承诺:按照其持股比例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后,其持有的剩余非流通股股份将全部用于支付北京医药集团应支付的部分对价安排。
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3月14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3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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