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董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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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6-26 03:41:3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4日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及三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5年末总股本4340218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2.50元(含税)。
二、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关联方应收账款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附属企业资金占用及清偿方案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七、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为壹年。
上述有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转载自《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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