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调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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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30 05:22:39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自2006年5月8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根据沟通与交流的情况,经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5072000股为基础,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支付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5股股份,共计获付1920万股。
二、原方案中连云港天宇医药有限公司的特别承诺现调整为:
1、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十二个月的承诺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向公司董事会提出200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200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并保证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于2006年5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修订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5月18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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