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的利润竟然伤了“医疗器械”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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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6-08 21:17:28
老虎吃惯了人,和它商量改吃素了,难免很“伤心”——类似的结果是这场发生在医疗器械企业与政府之间围绕定价的博弈,竟然是以充满程序正义和逻辑正义的发改委挂白旗而告一段落。再回头看看近年来医疗价格改革诡异的“辩论赛”,场场都是“一嘴毛”:厂家怪销售、销售怪代理、代理商怪医院,医院更“无辜”,不仅痛斥所有相关环节,还兼带怨恨政府。最后的“总结陈词”都是“医疗价格是体制问题”,因“积重难返”所以“任重道远”吧,因“任重道远”还是“不了了之”吧。由价格司主导并几易其稿的限价政策的暂时搁浅,再度折射了中国医疗体制的沉疴累累与矛盾重重。
40%的利润为何伤了“医疗器械”的心呢?在充分竞争的市场,40%的暴利差价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因为这是出厂价基础上的40%,如果再观照一下医疗器械不菲的价格底数,这个高昂的40%难道真是养活奇怪的“中间人士”不可或缺的“沉没成本”?从电器乃至到汽车等行业,还有哪个领域能享受到40%差价的滋润呢?——倒不是政府不给政策,是正态的市场容不得这种中间商的投机和灰色操控流程。患者血汗埋单的这昂贵的40%人家为何还“不领情”?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在医疗器械销售的潜规则里,“流通领域”这个表情暧昧欲壑难平的无底洞享受的是N倍于40%的触目惊心的分成。
再来拷问一下医疗器械企业所谓的“发改委不仅挤掉了流通领域中的灰色部分,也挤掉了企业合理的利润”:多少利润才算合理?合理利润是企业说了算还是市场说了算?如果没有这个限价政策“灰色部分”会不会浮出?谁吃了这“灰色部分”?……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其实,“医疗器械”的“伤心”背后是“双失灵”和“系统病”。事实证明:公共医疗卫生资源是不能完全市场化的,就算政府在引进市场化手段时,经营方式也不能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虽然目前医疗器械价格表面上属于市场调节,但患者显然没有选择权和话语权——市场失灵后政府本应及时介入,遗憾的是,现在连个限价政策也搞不下去了,在“政府监管手段缺位下的市场错位”的“双失灵”下,寻租和异化便有了更霸王的话语表达;“左手药品右手器械”显然是老百姓看病贵的病根,问题是,限价方案除涉及医疗器械生产经销商利益外,显然也触动了“以械养医”的医院利益,而如何将医生合理的劳动价值合法化,根治这个“系统病”显然不是发改委一家做得了主的。
在严惩商业贿赂的当下,“医疗器械限价政策可能暂时搁浅”真不是一个美丽的寓言。(邓海建)
(转载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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