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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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0-15 03:52:21
2006年8月30日,江苏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了此次会议。副省长、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九汉到会讲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朱勤虎对保健食品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张九汉指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一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管;二要严惩造假行为,整治虚假宣传;三要加强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四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合力。他强调,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完善相关制度,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有实在的内容,协调事项有规范的程序,落实责任有严格的制度,评价考核有明确的标准。二要大力强化食品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形成“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三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专项治理,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四要着力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安全监察工作。
朱勤虎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部署中提出:这次集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着力于解决保健食品假冒伪劣、市场混乱、广告宣传虚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保健食品生产环节,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要求进行许可审查和监督,保健食品名称、标签、包装不符合注册管理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厂,重点检查原料采购和使用、产品生产及检验情况,依法查处添加药物、生产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及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在保健食品流通环节,要严把保健食品进货关,加强保健食品的索证工作,严禁经营名称、标签、产品说明书等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严禁含未经批准原料、药物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重点查处食品批发市场、药店、计划生育服务站、保健食品专营店等场所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在保健食品广告方面,要严禁疗效宣传、虚假宣传,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整治期限从即日起至11月底止,为时3个月,整治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和媒体进行通报。
(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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