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一些医疗计量器具带“病”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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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6-25 15:48:23
今年1至11月份,甘肃省计量研究院医疗计量器具检查鉴定站对兰州市103家各级各类医院及社区医疗机构的医疗计量器进行了检查鉴定,发现各医疗机构都存在计量器具未检查鉴定和超周期检查鉴定的情况,并有30%左右的医疗计量器具是在带“病”看病。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医疗计量器具检查鉴定站负责人说,医院使用的大部分医疗器械都属于强制检查鉴定对象,如血压计、心电图仪、B超、彩超、激光、CT等共30余种。按规定,使用这些计量器具的医疗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将其使用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查鉴定机构申请周期检查鉴定。但兰州市目前还没有一家医疗机构主动到计量行政部门建立档案。
在接受强制检查鉴定的103家医疗机构中,接受检查鉴定的医疗计量器具的合格率占70%。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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