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调整国产三类、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和标准复核申报方式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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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27 03:27:31
鉴于北京地区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为有利于疫病预防、减少人员跨地流动,医疗器械注册、标准复核申报方式做临时调整。1.建议企业不要在非典型肺炎疫情期间派人来京报送注册资料。如确属急需,申报材料巳准备完备,可将申报材料寄至受理办或标准复核办,如材料齐全可以受理或复核,受理部门将受理通知书传真给申报单位。2.凡用于防治“非典”的申报项目,可电话预约,特殊处理。3.补充材料一律以邮寄方式提交。请注明受理号。4.注册证书发布后,我们将立即将证书传真给申报单位。请在收到传真件后将受理通知单原件寄至受理办公室,并注明你单位详细邮寄地址、邮编、联系人,受理办将在收到受理通知单原件后,将注册证原件以挂号的形式寄出。受理通知单原件有两种形式:新式受理单应为粉红色盖有财务章,老式的受理单原件为黄色,无财务章。5.已复核完成的注册产品标准资料由标准复核办公室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反馈给申报单位。6.注册咨询请用电话方式,咨询电话和邮寄地址可在本网站查询。 今后受理或标准复核方式的调整,请注意及时查询本网站发布的信息。 标准复核办公室电话:6833059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2003年4月23日(转摘自“中国医疗器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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