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家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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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0-27 14:30:03
2003年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提出:2003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重点工作是:一、进一步健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体系;继续制定、发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配套规章,修订已发布的配套规章。二、继续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实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调度制度,加大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推行重点监管产品生产实施细则,规范生产企业行为。三、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和技术体系;制定、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办法》,完成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和技术体系。四、切实推进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制、修订医疗器械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技术体系,促进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五、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工作;六、探索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制度;七、加强医疗器械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八、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规范审批注册工作;九、继续完成2002年已经部署并正在开展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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