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在医疗机构门前翘首顾盼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3-30 01:46:50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民营企业举办医疗机构,广东的民企也迫切希望能在开办医疗机构方面与国企公平竞争,无奈政策不明朗,多数民企始终在医疗机构门外踌躇不前。
休 闲 居 编辑
国家政策支持地方我行我素
2003年初,广东省推出《广东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准入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规定:“凡是广东省境内具备提供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基本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申请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广州市也将于今年推出相应的《准入管理办法》。
但日前《粤港信息日报》记者从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局获悉,天河区是广州市唯一一个向民企办医疗机构完全开放的区,广州其他各区对于民营资本进入医疗机构有不同程度的限制,这一说法随后也在海珠区卫生局得到了证实。可见地方的基层卫生部门仍然把守大门,给民企设置关卡。
政策难落实管理难规范
事实上,国家出台的政策更多的是给民营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作出了定性的规定,但缺少具体条件方面的规定,同时,地方政府也迟迟未推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配套文件。比如民营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应具备的具体条件等方面的文件规定。即使政府部门已经出台具体措施,但基层卫生部门对政策响应力度不大,依然按照原有的政策办事,新的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金康药业总经理郑浩涛认为,医疗机构改革缓慢是民营资本难以进入医疗机构的症结所在。目前卫生部门和医院未分家,仍属“父子关系”,正是这种特殊关系致使卫生部门必须保护原有的医疗体系。卫生部门裁判员和运动员集于一身的特殊身份,使得民企与国有企业在审批上享受不同等待遇。医疗机构不改革,民营医药企业始终难于与国营医疗机构公平竞争。
“民营企业举办医疗机构,最大的获益者将会是广大民众。”金康药业郑总一再表示。民营加入医疗行业将加大社会医疗的普及率,弥补国营医院和诊所的不足。引入竞争机制不仅提高了医疗质量,打击假医假药,而且使医疗费用有所下降,无论如何,消费者都是最大的受益者。SARS的教训让我们明白中国的公共卫生环境不容乐观,医疗技术依然十分落后,因此,改革医疗体制势在必行,医疗机构也会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推进向民营企业招手。(粤港信息报)
(转摘自“中国医药经济信息网”)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