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药改革:安装虚高药价的“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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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7:39:33
让农村药价持久、稳定降下来,除了依靠乡村卫生医疗机构“自觉”行动
外,还必须有制度保障。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加之现行药价政策的种
种弊病,这一问题目前仍重困扰着农村用药改革。
记者日前到成都附近一些丘陵地区的村卫生室调查,发现还有不少药品的价
格并未按要求降低。如配送价格只有五六元的阿莫西林,有的卫生室卖12元一
盒,有的甚至卖到15元,最高的达19元,远远高出平坝区乡村的售价。
药价为什么降不下来?原来,缘于我国现行的最高零售限价制度。成都市药
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辉说,由于有最高限价,即使有的乡村卫生院、室坚持不
降价,或者只减少一点点,然后抬出最高限价来搪塞,药监部门和物价部门一样
无计可施。但是,最高零售限价是针对城市人群和医疗机构制定的,不符合农村
实际。加之本身又存在严重的“虚高”问题,药价已大大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
力。如阿莫西林,城里一般只卖10元左右,乡村卫生室卖12元,而最高零售
限价却是28元,在此范围内的价格都是“合法”的。
怎样给“虚高”药价加上一把“安全锁”,把它稳定地控制在合理范围之
内?为解决这一问题,成都市积极研究制定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价格管理新办
法。据有关部门透露,农村配送药品价格将实行“差率管理”,即统一要求配送
企业在批发进货后,加价5%制定配送价格,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则在配
进价的30%范围内顺价销售。
成都市物价部门表示,这一措施是有法律依据而且切实可行的。按《价格
法》有关规定,政府可以采取包括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等方法在内的价格干预
措施。成都市物价局副局长张光荣说,现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都实行
了集中招标,但农村卫生院、卫生室市场份额太小,无法招标。对其实施“差率
管理”,是切实治理农村药价“虚高”的合理措施,也是对现有农村药价政策的
有益补充。
据了解,推行“差率管理”后,配送企业将按规定的顺加率,统一计算药品
配送价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最终零售价,报呈当地物价部门审核,然后制
作成表发放给各乡村卫生医疗机构,明码标价予以公示。物价部门和药品协管
员、群众对此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的,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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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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