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仿专利药打响突击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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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09: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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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仿高潮已经来临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2年上半年以来,我国药品申报数量大幅增加,其中大部分为仿制药。 对此,国家新药研究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成员、中国药理学会理事长张均田教授表示,这其中不无合理性。一方面国外大量即将到保护期的专利药现在国内仍以专利药的身份销售,远远没有普及,其未来市场潜力极大;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原来的仿制模式越来越难行得通。而对即将到期的专利药进行抢仿注册,在其专利到期后迅速投产上市,却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因此,对我国化学制药企业来说,应该完全有能力对这些明星药品进行仿制,为我所用。 对于目前部分企业盲目抢制的现状,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药学院原院长、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张礼和认为,国内制药企业搞药品仿制,千万不要搞一哄而上,不要盲目上项目,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看自己适合仿什么。张礼和院士提醒企业,对即将到保护期的专利药要进行全面分析,并不是所有的专利药进行仿制都有利可图,有两点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要考虑准备仿制的专利药过去在市场上占有的份额,并不是所有的到期专利药都适合仿制,有的品种本身市场占有率并不高。因此,企业要仿制的药必须优点突出,最好选择那些疗效确切、国内临床治疗急需,已到期或2至3年内将到期的畅销专利药进行仿制生产。二是信息渠道要畅通,考虑仿制哪些品种自己有优势。因此到保护期的专利药品大家都可以进行仿制,如果信息不灵只顾自己埋头搞,仿制出来后发现品种"大撞车",就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上不必要的浪费,这方面的经验教训过去曾屡见不鲜。 针对上述情况,2002年5月18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为加强对仿制药申报的管理,根据《仿制药品审批办法》,对申请仿制药品的申报作出规定,如凡具备申请仿制药品条件的生产企业,拟申报仿制药品的品种一次一般不超过5个。 有专家指出,中国多年来一直走仿制之路,创新药品很少。从目前国内药品消费能力和水平上看,那些在市场上已经销售多年、疗效确切的仿制药,将在很长时间内继续作为临床用药的主角并在药品市场担当重任,而这个市场增长的趋势还会长期保持下去。国内制药企业一直没有放松对仿制药的开发,这种竞争在今后还将更加激烈。(未完) |
休 闲居 编 辑
(转摘自“医药快讯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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