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采购收“回扣”将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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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0:22:13
深圳市民到医院看病,遇到医务工作者态度冷硬,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时怎么办?-----投诉。在深圳市卫生局日前出台的《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励和处理办法》中,这些都是将受处罚的行为“禁区”。
据悉,此次深圳市卫生局出台的这项《办法》,旨在规范医德医风的建设。《办法》列出了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将受处罚的13大行为“禁区”:无故脱岗;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财物;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做检查;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以及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临危退缩;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等。
《办法》指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可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较重的,可给予取消当年评职称资格、缓聘、低聘;情节严重的,可给予系统通报批评、解职待聘、解聘处理;需要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或者需要暂停其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休闲 居 编辑
(转摘自“北京现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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