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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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3:26:51
青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一是建立三级监测网络。认真贯彻《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在休 闲 居 编 辑
市药品监管局、所属各市(区)药品监管局(分局)均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
心,部分医疗机构设置不良反应监测站,全面开展本辖区或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
报告和监测工作。
二是完善监测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三级监测网络的职责,开展药品不良反
应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反馈工作,对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
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推动监测工作沿着规范化、科学化、
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提高监测人员素质。举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培训班,邀请省药品
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专家,对全市各级各类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专业人员进
行培训,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药学专业知识,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和
专业素质。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信息发布等途径,开展不同层次、不同
层面的宣传咨询活动,普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知识,指导科学合理用药,提高人
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
(转摘自“食品药品监管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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