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罗药业控股股东触发全面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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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5:17:09
大连美罗集团有限公司因100%国有股股权转让,导致美罗药业(600297)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并触发全面要约收购,该集团于日前向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休 闲 居 编 辑
美罗集团是大连市直属的国有大型医药企业集团。1999年7月,美罗集团将其所属的医药产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发起设立了美罗药业,持有占美罗药业总股本63.39%的国有法人股。
2003年12月,大连市政府与西域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大连凯基投资有限公司、大连海洋药业有限公司和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美罗集团的全部国有股权分别转让给这4家公司,从而使美罗集团的国有独资企业性质发生改变,并构成了对美罗药业的收购行为。
据悉,本次要约收购将涉及210万法人股和4000万社会公众股,要约价格分别为4.81元/股和7.343元/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含公告当日)。公司称,这次要约收购待中国证监会审核后施行,但不以终止美罗药业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据称,针对本次要约收购,美罗集团已做了充分的资金准备,完全具备按照本次要约收购所列条件实际履行收购要约的现金支付能力。目前美罗集团已将履约保证金6500万元存入登记公司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账户中。美罗集团已承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获得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之前,将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总额80%的24000万元现金存入相关银行,并保证美罗集团存于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间任一时点不少于24000万元,专项用于本次要约收购中预受要约股份的资金支付。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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