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降价之刀砍到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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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5:27:53
深受消费者欢迎的抗生素类药品降价,似乎正给相关生产企业带来“不能承受之重”。据昨天《新京报》报道,抗生素药品生产巨头鲁抗医药和哈药,因为政策原因的降价和被限售,业绩均出现巨幅下滑。这一情况的出现说明,我们在治理药价虚高方面,急需拿出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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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药品昂贵原因出在流通环节,但最终承担政策变化带来的损失,却是生产企业。为什么会这样?这跟我们采用的“砍价”政策有关。消费者不堪药价之高,呼吁政府出手“砍价”。政府应群众的要求,将原来定出的药品最高价格砍掉一块。这种“砍价”手段的确立竿见影,但在很大程度上显得简单粗暴,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嫌。
之所以“砍价”行为简单粗暴,就是因为这种降价方式没有充分考虑药品价格高在何处或者为什么高。事实上,药品价格高根本原因是现有的医疗卫生体制。医院几乎完全掌控着药品的流通,患者用药基本上都来自医院。本来医院之间应该是有竞争的,但事实上医院又因为背后是同一个老板,所以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是“铁板一块”,因此药品销售不大可能有真正的竞争。
也正因为众多的医院之间的“兄弟情谊”,使它们在面对政府的“砍价”时从容不迫。早在国家发改委刚刚公布药品降价方案之际,就有媒体报道说医院将把因为政策性降价带来的损失转嫁到药企身上。而降价方案实施一段时间以来的市场状况表明,承担政策性降价的确实是药品生产企业。原因其实很简单:药企之间竞争激烈,而医院之间“铁板一块”。
当然,普通的消费者不需要考虑药企之痛,他们要的只是药品降价。但是决策部门却不可能对药价一“砍”了之,而要考虑影响。企业销售业绩下滑,必然将影响自身的发展甚至影响整个行业。比如哈药预计今年将损失1.4亿元,这必然要改变其原有的生产、发展计划。
如果企业资金够雄厚,可以渡过难关,自然很好;如果不幸没有逃过此劫(因为政策调整而最终陷于经营困难),应该不是决策者的初衷。当然,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生老病死”本属正常,但也要看死因何在,如果因为自己经营不力、违规违法而死,当然不值得同情,但如果是因为政策的突然变化而“猝死”,谁来埋单?
已有报道显示,受损的药企正在想方设法来应对难关,而最应该受到政策“触动”的医院方面几乎不伤皮毛。这一尴尬再次证明,商品价格最终确定流通环节的最后一环。医院因为牢牢抓住了药品流通的最后关口,自然在药品流通市场无往而不胜。
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销售单位地位不对等,前者无力与后者博弈,是药品流通市场的最大不公。让无力者有力,让霸道者受到约束,才是政策决策部门应该秉承的“砍价”精神。本来,药价虚高的原因就是因为体制缺陷所造成的交易成本过高,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太多的好处。而今,“砍价”的刀却砍在企业身上,就不能不让人对“砍价”的方式心存疑惑了。
事实上,由于药品生产与流通没有充分市场化。进一步说,就是生产企业已经市场化,而流通领域相对封闭。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转摘自“中国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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