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格”成困扰药品招标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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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7:02:46
休 闲 居 编辑
目前许多企业都采用“改头换面”的手法,研制“新规格”的“老药”,以便在竞标中进入议价程序,抬高价格。药品招标办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规格”现在已成为困扰药品招标的一个重大问题,卫生部已经牵头制定相关规则,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
“0.5克”中标价为什么高于“1克”?
有媒体在报道中同样列举了这样的问题:不同规格注射用头孢哌酮钠(溶媒结晶),属于同种剂型,不同厂商,质量层次也相同,但0.5克规格的中标价为8.60元,而1克规格的中标价仅为2.65元。0.5克规格的药,中标价为什么反高于1克规格的药?
南京市卫生局药品招标办公室沈兆震对这样的“怪事”作出解释。他说,按照规定,招标过程中,必须是同种规格、剂型的药品,三种以上放在一起投标、竞标,选择其中性价比最高的。但是,如果医院指定要某些规格的药品,但这种药品属于独家规格(即只有一家厂商能提供),无法进行多家比较,就将进入议价程序。议价,就意味者厂商肯定能获得高于竞标价的垄断价格。而这一环,恰恰被许多“聪明厂商”利用了,出现上述种种怪现象,一些药品的价格也因此降不下来。
药品“多规格”之乱
为了进入议价程序,目前许多企业都下大功夫,研制“新规格”的“老药”。负责招标采购操作的海虹医药副总经理唐玄东以克林霉素为例,这个产品的规格从0.1克到1.2克,共计12个规格都在招标中出现,企业在产品规格上所下的功夫可见一斑。但企业普遍认为,热衷于“多规格”,是企业的无奈之举。
自2000年起,全国逐渐推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强制性降价,按相关政策设计,药品价格下降针对的是流通环节,实际出厂价不降。但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医院和经销商凭借渠道优势,都要求厂家降低实际出厂价,处在弱势地位的厂家不得不作出利润牺牲。招标后,医院的药品价格进销差率有的已经扩大到40%以上,利益分配更向医疗机构倾斜。为保住自己的利润,厂家便在包装、规格、剂型上下足了功夫。
此乱何时休?
在8月初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曾特别指出了上述“多规格”的问题:一些厂商通过把老品种药品改变规格、剂型等申报新药审批,变相提高价格;而这种问题的症结在于,招标部门把同一活性成分的不同规格按照不同品种来操作。
记者从非官方渠道得到消息,卫生部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的《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若干规定》,在这一规定中,“同一活性成分的不同规格按照同一品种招标”、“同一活性成分的不同规格应存在一个合理的性价比”等内容,将成为针对“多规格”的解决方略。
但是,一直在基层搞药品招投标工作的沈兆震认为,新的规定中,至少要具体规定不同厂商、同一药品、不同规格的一个比价或者比价范围,这样,基层招标部门中才具有可操作性。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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