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制药状告江纸集团 *ST江纸15.19%股权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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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22:01:43
*ST江纸(600053)披露,公司于日前获悉,因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诉第二大股东江西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冻结江纸集团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446.3905万股(占总股本的15.19%),冻结期限为2005年1月4日至2006年1月3日。
江纸集团原持有*ST江纸50.48%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后经拍卖,江纸集团所持5170万股国有法人股于2004年上半年转至南昌好又多实业有限公司名下,江纸集团也因此降为*ST江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2961.3905万股(占总股本的18.39%)。据相关公告,去年12月,因南昌市商业银行中山支行诉江纸集团及*ST江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江纸集团持有的*ST江纸1201.3905万股(占总股本的7.46%)被冻结。休 闲 居 编 辑
去年8月,南昌好又多与江中制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ST江纸2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江中制药。上述股权转让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但还需经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审核。
根据江中制药拟定的资产重组计划(草案),江中制药拟将其持有的旗下从事“杞浓”系列枸杞保健酒产销业务的资产置入*ST江纸。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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