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结束肿瘤未完全消失就是治疗失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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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9 11:12:45
临床上约有70%的恶性肿瘤病人需要进行放疗。在放疗结束时,往往会有一部分肿瘤病灶尚未完全消失,很多病人或家属会有疑问。其实,在放疗结束时,往往会有一部分肿瘤病灶尚未完全消失,通常可能有以下有三种情况。
1、放射治疗结束时,肿瘤细胞已遭致死剂量的照射,理论上讲病灶应该消除殆尽。但是,利用放射线照射肿瘤,不像手术那样,一次即能将病灶全部消除。也就是说,被照射的肿瘤细胞往往要在分裂时或分裂几代以后才死亡。但是由于肿瘤内部的细胞进入分裂繁殖状态的时间有先有后,如果该肿瘤细胞分裂周期所需的时间又长,放疗结束时肿瘤即有可能不完全消失。临床上我们经常见到,肿瘤病人在放疗结束后一、二个月内肿瘤逐渐退缩小时的现象并不少见,个别病例的消退过程甚至长达2年。休 闲 居 编 辑
2、肿瘤放疗后残存的所谓“病灶”实质上是慢性炎症或瘢痕组织。放疗常引起局部炎症和组织瘢痕化、纤维化。前者抗炎治疗有效。后者摸上去质地比肿瘤硬,有时还有清晰的边缘,长期随访可保持不变或变化很小。
3、放疗效果不好。并不是所有的肿瘤对射线均敏感,有些类型的肿瘤对放疗相当抗拒,还有些肿瘤由于体积很大,其内的肿瘤细胞由于缺血缺氧,放疗不能最充分地发挥作用。在这两种情况下,未完全消除的肿瘤病灶内仍残留有活性的癌细胞,一旦时机成熟,它们又会兴风作浪,导致肿瘤的复发。
由此可见,放疗结束时有时影像学表现有肿瘤仍未消失的情况实际上较为复杂,切不可一概轻易地视为治疗失败。另外,病人及家属应切忌不经医生对治疗结果的分析和判断而盲目猜疑,造成不必要的精神和思想上的负担。如果确实是放疗效果不理想的话,可以分析原因,考虑接受其他的补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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