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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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03 04:34:56
家庭暴力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一个难点,以前我们曾报道过一些典型案例和一些地方的措施。青岛市妇联能够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办起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的确开辟了一条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新途径。这种作法的可取之处在于,它不仅拓展了法院的社会服务功能,又为妇联维权社会化提供了一条有效的渠道,同时也为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办了一件实事。中心所做的工作唤起了越来越多的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许多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正是从走进这个中心的那一刻起,便下定了与不堪回首的过去彻底决裂的决心,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也许它的意义就在于此。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市妇联联合成立的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在一年多的实践中,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不但为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靠的鉴定结论,依法维护了妇女权益,在为受害妇女进行致伤鉴定的同时,也发挥着普法与心理治疗的作用。休闲 居编 辑
家庭暴力问题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社会上反家庭暴力的呼声很高。青岛市从1996年开始对该市的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摸底分析,并在工作实践中感到,要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使妇女的人身权益落到实处,必须依靠法律,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力量。但是从哪个角度着手,才能更有效地遏制这种暴力行为呢?
从家庭暴力发生和处理的情况看,造成严重后果、危害性大的家庭暴力案件,由于事实清楚,法律规定明确,多数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而那些小打不断,大打不见,后果不严重的案件最难处理,但这类案件占家庭暴力总数近90%。大量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范畴,要依据这些法条进行处理,需要有充分有效的证据。由于暴力事件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匿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另外,一些当事人不具备证据意识,导致家庭暴力案件取证难,处理难。因此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中,提高人们的认识,强化受害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证据意识,及时为案件处理提供有效的证据显得十分必要。在青岛市妇联的提议下,1998年4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妇联决定联合成立市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人员和市妇联权益部人员组成。中心主要任务是:为来访的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伤痕鉴定,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证据,使违法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定期对该市家庭暴力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最大限度地制止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加强家庭暴力社会危害性的宣传,提高人们对家庭暴力的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正气,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进行伤痕鉴定是家庭暴力致伤鉴定中心的一项主要功能。中心主要采取了两种受案方式:一是接待受理直接来访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二是受理由市妇联委托的案件。中心受案后即按鉴定程序运用技术手段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书。针对被鉴定案件受害人多为软组织挫伤,愈合快,过后不留痕迹,鉴定时机容易错过的特点,采取快立案,快鉴定,并利用照相、入档等方法,确保证据不流失,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提供了法律保障。今年5月,有一位姓周的妇女来到中心,哭诉她遭受酗酒的丈夫打骂的经过。经鉴定该妇女下身软组织挫伤达200cm2,青紫肿胀,目不忍睹。中心依据伤情鉴定标准,及时为她出具了轻伤的鉴定结论。周某拿到结论后,勇敢地走向法庭,起诉离婚,并依法追究了其丈夫的刑事责任。为使更多的人获得帮助,中心还针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收入较少、经济上不能独立的状况,降低了收费标准,对确无经济来源的下岗职工等贫弱群体给予减免鉴定费的优惠,使她们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
提供法律帮助是该中心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前来鉴定的受害人大多数文化素质偏低,她们中的许多人不知道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只是冲着“家庭暴力”这四个字来到中心,诉说他们的遭遇。为此,中心在进行伤情鉴定的同时,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位姓乔的农村妇女被丈夫打断了手臂,拿到轻伤的鉴定结论后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中心为她聘请律师,依法起诉,保护了她的合法权益。又如妇女肖某因生女孩经常被丈夫虐待,丈夫将其关在房间内,扒光了衣服,用烟头烫她的身体,对其进行非人的折磨。她逃出后跑到法院,讲述了她遭遇,法官们很气愤,但苦于没有证据立案。中心在对她的伤痕进行鉴定后,出具了轻伤的结论,依法追究了肖某丈夫的刑事责任。
开展多项服务,消除暴力原因。中心的同志在工作中发现,丈夫怀疑孩子不是自己所生而导致的家庭暴力案件有增无减。针对这个问题,中心及时拓宽了服务渠道,开展了亲子检验鉴定项目,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
截止目前,在该中心已有19对夫妇进行了亲子鉴定,绝大部分夫妻间消除了猜疑和矛盾,即将破裂的家庭恢复了安宁与幸福。进行定期分析为家庭暴力提供理论依据。
中心在对127起家庭暴力案件致伤鉴定情况的分析中发现,家庭暴力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夫妻间暴力占家庭暴力总数的85%,其中,绝大部分受害者是女性;二是30—40岁之间的妇女受到暴力侵犯较集中,占总数的61%;三是致伤手段以拳打脚踢居多,占总数的76%;四是长期实施暴力的占一定比例;五是致伤程度以皮下淤血、皮下出血等软组织挫伤和轻微伤居多,轻微伤占总数的88%;六是30岁以下的受害者受伤程度相对较重。
从受理的案件还发现,引发家庭暴力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主要有收入差距拉大、女职工下岗增多、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下降、大男子主义作风严重是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这些分析为家庭暴力问题的理论研究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中心成立一年多来,已引起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据统计,1998年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中心平均每年进行家庭暴力伤痕鉴定的有12件左右,1998年4月至1999年4月中心成立一年中,为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伤痕鉴定127件,是以前每年的10倍。
中心所做的工作的更大意义在于唤起了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多年来,由于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冷漠和自身法律知识的缺乏,使许多妇女错误的认为,家庭暴力没有人管,随着中心所做工作的开展,“家庭暴力”四个字她们从混沌和朦胧中清醒,知道家庭暴力有人管,使受害妇女清醒地认识到,施暴者要受到法律制裁,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使自己从“苦难”中解脱出来,这种唤起的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已使越来越多的受害妇女走入中心,寻找保护自己的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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