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然有资格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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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7-08 23:02:07
陈教授:我今年21岁,是某小学教员。我12岁那年的一天,一人在家睡午觉。我哥哥的一个朋友来家找他,见屋内没有旁人,坐到床边把手放到我的阴部抚摩。我朦朦胧胧地感觉到了,但又怕又羞,还混杂着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所以也未嚷嚷。正在这时,有脚步声响起,他慌忙溜走了。打那以后,天天上课我思想溜号,老想这事。我又担心会生孩子,用裤带把腰勒得紧紧的。注意力不集中当然影响学习,老师三天两头找家长。到初三,我意识到再这样下去将来只能当家庭妇女了,便硬着头皮留级了一年,终于考上了一个师范学校。但三年的中专生活中,幻想、抑郁、失眠仍然伴随着我。如今虽然已有了工作,但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资格像同龄人一样去交朋友、谈恋爱。因为一想到那事,我就觉得自己已不再是贞洁的,不属于处女了。我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反抗,以致让耻辱随着进入了青春年华。
—老师休 闲居 编 辑
小老师:12岁时,你正好处在青春前期,性意识刚刚萌动。你所说那人的行为触发了你的性快感,从此在你心中打上了初次性愉悦的烙印。随着年龄的增长,一方面是生理的需求使你情不自禁地陷入性幻想,一方面是传统道德产生的自我责难的压力,这对水火难调的矛盾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冲击波,反映到现实生活中,表现为你的失眠、幻想、抑郁、孤僻。
其实,12岁的那段经历究竟使你去掉了什么呢?由于你的无知,你生硬地把他人抚摩生殖器与生小孩联系到一起,把性快感与处女膜的破损看成一回事。这就使你纯洁的少女内心世界涂上了一层灰色,并使你至今尚在困惑中苦苦挣扎。应该肯定地回答你,你既未与人进行实质性的性接触,你当然还是个处女。退一万步讲,即使不再是处女,也没有必要觉得自己脏污不堪,或者认为自己失去了贞操,因而“一失足成千古恨”,把自己划入没有资格谈恋爱的人群。
你的困惑和苦恼,既缘于你的性知识贫乏,也缘于你接受的错误的性观念。你恨自己当初未作反抗,我看在那样的年龄,那样的情形下,你没做反抗也是容易为人所理解和原谅的。所以如今你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吧,你有人生赋予你的一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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