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烧伤的处理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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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5 20:39:38
电烧伤的特点决定了与其他烧伤处理的不同性:
(1)早期全身的处理:其输液量应比实际烧伤面积计算的量要大,特别是有血红蛋白尿者,应保持尿量在200~300ml/小时,并及早应用碱性药物及利尿剂。
(2)创面的处理:在病人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可尽早地行扩创坏死组织切除术,根据不同部位的创面情况选用皮瓣、肌皮瓣或其他血运丰富的组织瓣覆盖创面。在病人情况不允许做较大手术时,应积极行焦痴和筋膜切开减压术,特别是四肢的筋膜应早期切开减压,以免因肌肉的肿胀造成筋膜室高压。
(3)预防创面大出血:因创面较深,有些大血管受损,在休克纠正、血压升高时,或坏死组织溶解时,都可以引起损伤的血管破裂,导致大出血,应在切开减压术或坏死组织切除术中,牢固稳妥地结扎受损的血管,并应备手术包于床边,以免发生大出血时措手不及。
另外,电烧伤与一般烧伤不同的地方,尚有触电时的电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的发生率高,以及较晚出现的白内障及神经系统的损伤等。
休 闲 居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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