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高危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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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03 20:12:56
顾名思义,凡是对母亲或胎儿有较高危险性的妊娠,称为高危妊娠,它立接危害着母亲及胎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危妊娠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孕妇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35岁;过去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与畸形等异常生育史;孕期有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位不正、过期妊娠、胎儿发育异常、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骨盆狭小或畸形等异常情况;孕妇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急性传染性肝炎、肺结核、重度贫血等妊娠合并症;孕期曾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有害物质或放射线及病毒感染等不利因素。
高危妊娠的孕妇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均明显高于正常妊娠。所以每位怀孕的母亲均应定期到医院检查,配合高危妊娠的筛选,进行系统孕期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可能导致胎儿及孕妇死亡的各种危险情况出现。以保证母亲及胎儿顺利地渡过妊娠期与分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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