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务员三大条件八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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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2-08 15:51:33
报考公务员之五项调整
据介绍,本次公务员招考将在五方面作出调整:其一,部分特殊部门如法院的书记员及监狱、劳教系统的部分职位,条件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其二,与往年多招应届毕业生相比,今年招收社会人员的岗位大幅度提高;其三,对报考上海公务员的外省市社会人员,要求比去年有所提高,必须具硕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而去年仅要求本科学
历;其四,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体检费用;其五,专业科目考试分数由原来100分调整为50分,总分由原来300分调整为250分,原文秘类考试科目调整为综合管理类。休 闲 居 编 辑
报考公务员之三大条件
条件一 资格
此次招录国家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为:
(1)200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但不包括非上海生源的高等院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2003、2004年就读于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且毕业后尚未就业,户口仍保留在原学校的毕业生;
(3)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4)符合报考本市某些紧缺急需专业职位资格的具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且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外省、市社会在职人员。西部地区报考人员须经该省、区的地、市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
(5)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海外留学人员。
本报提醒:
报考者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除《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还须具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2005年上海市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
报考者为外省、市社会在职人员,除《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还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符合《招录简章》中明确规定的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如已婚,其配偶还须同时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其子女随迁。
条件二 年龄
报考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68年11月13日(含)以后出生的。
条件三 学历
报考者需具备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经上海市主考机关批准的公安、司法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部分职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学历,指经国家认定和本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的毕业学历。
本报提醒:
200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2003、200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已经派遣,即使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填报。
民办高校应届毕业生,根据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凡毕业于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教育部备案同意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详见《上海市民办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名录》)的,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均可报考。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其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同时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并获大专以上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者,就读期间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并获大专以上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者,当年须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报考公务员之八项注意
注意一 报考流程
2004年11月13日至20日网上报名。报考者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或www.21cnhr.com)报名。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欲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任选一门或多门专业考试科目,但考试报名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并贴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2005年本市招录国家公务员的笔试。笔试成绩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声讯电话(95001966)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有资格于2005年1月7日至21日在21世纪人才网上参加职位报名。
本报提醒:此次招考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须认真了解本市有关招录公务员的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招录简章》,如实填写《上海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注意二 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数理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以及公共管理知识与能力等;《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提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专业考试科目分综合管理、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五大类,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职位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本报提醒: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均通过“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欲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任选一门或多门专业考试科目。
注意三 参考资料
与笔试有关的参考用书和资料,可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自愿领购,但此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复习用书。
本报提醒:按照考培分离原则,上海市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公务员考试辅导培训班。
注意四 职位资格
报考者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后,有资格参加上海市2005年1月17日至21日的首次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本报提醒:4月中旬首批招录工作结束后,首批未被录用的考生应及时了解上海市主考机关在网上不定期地进行动态发布的招录信息,并可参加下一轮职位报名。考生笔试成绩在2005年度招录公务员计划内有效。
注意五 面试材料
参加面试者,除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考试报名信息表,应届毕业生还需持身份证、学生证和上海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关于2005年上海市引进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规定中所具备的外语、计算机等考试等级证书;社会人员还需持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和其他证件(包括任职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培训考试证书),或本人学术、科研成果和工作成果等有关资料。
本报提醒:笔试成绩合格者在选报职位通过资格审查后,由用人单位通知其参加面试,并在面试结束后15日内,将结果告知考生本人(经批准延长面试时间、推迟面试结果告知时间的单位除外)。
面试合格者,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面试、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须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全面考核。
注意六 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一周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协议书。
试用期内,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须接受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和考试,还须通过职业英语和普通话测试。培训与考试全部合格,且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国家公务员的正式录用、登记手续。
本报提醒:应届毕业生拟录用的有关手续,须在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
注意七 优惠政策
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精神,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部分有经济困难的考生,经确认后,其考试、体检等费用由考试机构和被报考的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本报提醒:经济困难,系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报人员。前者须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后者须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审核确认后,可免去其考试、体检等费用。
注意八 特殊部门
报考本市公安、司法系统(含江苏、安徽农场)人民警察的,除《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程序外,根据公安、司法系统招录人民警察职位性质和特点,还须符合体能、身高、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特殊要求(详见《招录简章》)。该系统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其招录职位总数与报考人员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者还须进行体能测试。
报考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其考试纳入200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范畴,除须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还要参加计算机汉字输入技能考试。市考录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计算机技能考试的成绩,按照拟招聘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并在“21世纪人才网”公布考试合格者名单。
本报提醒:列入公安、司法系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的人员,且达到全市统一划定分类笔试成绩合格分数者,一旦首批未被录用,可以任选其他机关同类专业职位。
按有关规定(详见“21世纪人才网”),聘任制书记员在聘任期间享受公务员基本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员不再具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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