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性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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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6 23:41:14
人本主义是西欧自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文艺复兴时期所涌现的一种新思潮。其基本观点主张“人类自由权利不可侵犯——自由意志论”。在文艺复兴时期及其后由于生产经济的高度发展、社会生活的迅速改变、人们需要科学与新的文化,人本主义思潮从而获得迅猛发展。
人本主义者反对禁欲主义,嘲笔僧侣,号召人们走向现实生活。当时的著名作家薄伽丘在其《十日谈》中即十分坦率与自然地描述了人们的性行为与性心理。虽然该书中的若干性描写颇色情化,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不能不说是射向封建禁欲主义的一支利箭。书中不但热忱地歌颂了人类的性爱,还辛辣地讽刺了宗教神学与神父禁欲的虚伪,主张人们的性心理应当自由地发展,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人本主义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达.芬奇,也积极反对教会的各种精神压抑与禁欲主义,揭露了僧侣在禁欲主义外衣下的腐化生活。为了深入研究人类行为未被发现的机制,他拿起解剖刀,从解剖学中探索人类的情欲活动及其机理。休 闲 居编 辑
人本主义“自由意志论”观点起初是反对封建禁欲主义的,然而现在在西方社会中已逐渐变成了“性自由”的理论依据。现在人本主义者的性观点认为:“所有成年人都具有自由意志,他们知道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应当由自己而不是他人来决定自己性行为的理由、时间、地点与方式。一个人的责任要忠实自由意志的需要,社会没有权利对其侵犯,除非为了防止对他人造成伤害。”他们反对法律对性行为进行控制;只有强奸、性骚扰与性虐待等行为由于会使对方心身受到伤害,才应予以遣责或惩罚。现代人本主义者还认为:“性”是有益的,拒绝在道德上谴责那些不合常规的性行为(如同性恋),主张用“性少数派”一词来代替性变态这类名称;应许可婚前性行为与婚外恋&cols=1 target=_blank>婚外恋(通奸),等同对待同性恋与异性恋;对不同的性要求应承认与尊重;性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性快乐与增加私人间的亲密(“快乐结合”)而不是单纯为了生育。在现代人本主义者中对婚姻的态度存在几种不同观点:有的认为婚姻虽然绝不是性享受或性亲密有先决条件,但仍然是稳定性关系的较好办法;有的则完全反对婚姻;还有许多人则主张婚姻应扩大到同性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