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女营业员公然同居 妻子苦劝无效纵火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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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3-10 00:25:01
快报讯 (记者丁岚)丈夫与他人有染后,她屡劝无效,绝望之余竟在自家纵火。此人近日被南京检方提起公诉。
现年43岁的汪某是南京某食品厂的内退工人,其夫在城南经营一家木材加工厂,惟一的儿子已经读大学了。从2000年起,汪某发现丈夫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有时甚至连续“出差”一两个月也不回家。后经多方了解,汪某得知丈夫和附近一家超市的一名26岁女营业员关系暧昧,并于2000年底在大方巷买了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和那名女营业员同居了。汪某采取了跟踪、打匿名电话、托朋友劝说等多种方法,劝丈夫回心转意,但其夫的回答一直都是:“我的事你少管!”汪某无奈之下,将年近九旬的婆婆接到自己家来住,希望老人能劝劝儿子,但汪某的丈夫却根本不理她的茬,每月除了10日左右会回来给她2000元钱家用外,其他时间很少露面。休 闲 居 编 辑
2004年11月10日晚7时许,汪某的丈夫又回来送钱给她,这次汪某死死抓住丈夫不让他走,但其夫却根本不听劝阻,执意要走。汪某见此,绝望之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桶汽油把家中里里外外浇了一遍,然后拿出打火机就要点火,被丈夫一把夺下,将其推出门外。邻居闻到浓重的汽油味后报警,汪某被当场抓获。
今年4月29日,南京检方以涉嫌放火罪,对汪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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