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现象:离婚后她成前夫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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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1 16:10:15
有这么一类人,他们在法律上已经离婚了,但仍然住在一套房子里,有的还在一起过着“夫妻”生活。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离婚不离家呢?记者就此在武汉市一些社区进行了专题调查。
离婚后,她成了前夫的二奶休闲 居 编 辑
晓雯和云峰是江汉区唐家墩街居民,他们是大学同学。1992年大学毕业的时候,晓雯分在了武汉,而深圳的一家知名公司向云峰抛出绣球。为了能和晓雯在一起,云峰放弃到深圳的发展机会,在武汉自己创业。
1994年,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但决定不要孩子。
云峰经过多年的打拼,创立了一个公司。空闲的时候,晓雯和云峰经常驾车到处旅游,两人非常恩爱。
由于是自己的公司,加上公司在武汉光谷,有时候加班晚了,云峰就在公司里休息,晓雯对云峰也没有丝毫怀疑。
1999年,云峰的公司来了一个职员,是附近大学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晶。
晶有一种特殊的气质,并且对自己的工作很有悟性,很快就成了云峰的左膀右臂。1999年冬天,云峰和晶在陪外地客户消夜的时候,多喝了几杯,晶便在公司里照顾了云峰一夜。云峰醒来之后,对晶非常感激。不久,云峰再一次陪客户喝醉了,晶在公司里照顾云峰的时候,两人终于越了界。
此后,两人白天是老板和雇员的关系,而晚上则成了如胶似漆的情侣。云峰回家更少了。
2000年春天,云峰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一天晚上,晓雯决定到公司看望一下老公。她打车来到老公的公司,发现大门紧锁,办公区漆黑一片。无论晓雯怎么喊,里面就是没有云峰的声音。
晓雯掏出手机,拨通了云峰的电话,问他在哪里?云峰说自己正在办公室加班。“我正在你的办公室门口。”云峰一听赶紧开车过来。晓雯发现他神色慌张,说话也支支吾吾。事后,晓雯通过调查,发现了云峰同晶的私情。
“离婚吧!”晓雯拿出了协议书。没有商量余地,两人一起很快在一个下午办了离婚证,住房判给了晓雯。云峰送晓雯回家,并跟晓雯一起进了家门。
云峰进屋后坐在沙发上就不动了。过了很长时间,他才说:“我们举行一个告别仪式吧。”随后走进厨房,开始做饭。吃饭的时候,一向不喝酒的晓雯喝了几杯红酒后就醉了。云峰当天晚上也没有离开,并说“我没有房子,你不能让我露宿街头吧。”“我已经同晶分手了,我已经改正了。”
晓雯心软,没有强行赶云峰离家。不久,晓雯发现自己怀孕了。在云峰的哀求下,晓雯将孩子生了下来。晓雯以为云峰回心转意想同自己复婚了,但是云峰一直把复婚的时间往后推。
2002年夏天,晓雯发现云峰将他自己的东西都搬了出去,事后晓雯了解到是晶回来了,云峰已经同晶拿了结婚证。
在后来的日子里,晓雯想重新寻找爱情,但是云峰却常以看孩子为名,过来同居。晓雯非常无奈地告诉记者:“没有想到的是,离婚后我竟然成了二奶。有婚姻关系的时候没有孩子,到后来竟然非婚生子。”
当前夫战胜毒魔后,她才离开家
张名原是某国有大型企业的技术骨干,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他辞职下海,购买了一辆中巴车,开始在武汉市区跑客运。
中巴车很快为他积累了原始资本,不久,张名开了一家贸易公司。通过苦心经营,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张名已经成为百万富翁,全家人也搬进了购买的别墅里,过起了富人的生活。
张名喜欢结交朋友,对于朋友从不设防。1993年,他发现一个朋友给他的烟特别有味,于是总找这个朋友讨要这种香烟,这个朋友总是有求必应。过了不久,张名发现自己一离开那种烟就会没精打采流鼻涕。
当张名发现自己吸食的原来是毒品时,他已经控制不了自己了。他再也无心经营自己的公司,整天和一帮朋友混在一起“吞云吐雾”,每个晚上出去至少要挥霍掉四五千元。最后,百万家产被他吸食一空,别墅也卖掉了,人瘦得皮包骨头。他和妻子不得不搬回单位分的房子里。
在张名陷入吸毒泥潭的时候,妻子陈实采取了很多措施,都无法让张名主动戒毒。陈实担心张名再将单位分的老房子卖掉,便想通过离婚来给张名一点颜色看看。
1995年,通过协议,陈实同张名离了婚。
虽然离婚了,但陈实想到自己曾经深深爱着的丈夫将没有人管了,到时候不是死路一条了吗?自己离开了他,谁还会关心他的生活呢?再说,如果张名真的离开了自己,离开了这个家,一定会给正在读书的女儿造成不利的影响。陈实和张名约定:双方都不离开家庭,还像“夫妻”一样的生活,但是不再行夫妻之实。
妻子“离开”了自己,张名懵了,在清醒的时候,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也开始了与毒品的斗争。1997年,张名被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在戒毒所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陈实带着女儿多次看望张名,并不断地鼓励张名认真戒毒。
经过两个多月痛苦的历练和反思,张名痛下决心:“今后决不再沾染毒品!”张名从戒毒所出来后,陈实动员各方面力量,为他筑起了一道戒毒墙,断绝了他和以前那群毒友的往来。在陈实的努力下,张名当上了社区安保队员。
此后,陈实在附近一边打工,一边细心观察张名的变化。一年过去了,张名没有复吸;两年过去了,张名也挺了过来;一晃已经8年了,张名再也没有沾染毒品,并协助警方抓获十几名吸毒者,还在2003年抓获一个流窜杀人犯而被评为当年武汉市“先进安保队员”。女儿也考上了武汉某高校。
陈实放心了。张名多次想同陈实复婚,陈实怀着复杂的心情拒绝了。今年初,已经47岁的陈实,在一家家政公司的组织下,离开了家,到深圳打工去了。
临走的时候,陈实对张名说:我们离婚了,我应该离开了。
看着多病的前妻,怎忍心挥手离去?
卢川今年58岁,是江汉区满春街居民,因为工伤导致右眼残疾;“老婆”孔晖是硚口居民,有间歇性精神病。
在外人看来,卢川和孔晖确实是夫妻,其实他们已经离婚12年了。
卢川自称是一位“文化人”,并且是地道的武汉风味的民间文化人,他开的茶馆不准打麻将,而是在茶馆里放皮影戏、说大鼓、渔鼓等等。
卢川和孔晖的结合,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有一天,卢川惊奇地发现:孔晖有间歇性精神病。此时,卢川已经42岁,是否和精神病人在一起过一辈子?卢川思考了很长时间。
当他得知孔晖已经有身孕的时候,便决定推迟离婚。当女儿1岁了,卢川征得孔晖及其家人的同意,双方离了婚。
当时摆在卢川面前有两大难题,一是自己和孔晖没有住房,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再就是孔晖没有工作,她和女儿需要人照顾。卢川于是没有离开已经离婚的家,开始开办汉味茶馆,以此来维持“一家三口”的日常开支。
开茶馆也赚不了多少钱。“没钱交房租了,被房东赶;生意做起来了,房东也会找个什么理由驱赶;开办茶馆不得不租用简陋、偏僻的场所……”这几年,卢川为了寻找新的出租屋开茶馆,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而孔晖在不发病的时候,也充当贤内助的角色,帮卢川打理茶馆。
前年夏天,他13岁的女儿丽丽说自己的脊背疼,当时正在寻找新茶馆地址的卢川没有对孩子的病引起足够的重视。卢川介绍,“当时也没有钱送孩子到医院去检查”。到去年初,女儿的脊柱上已经出现了一个脓包,再过不久,孩子直立都有些困难。到这时,卢川才开始着急起来,他不得不借钱带孩子到医院检查,结果,孩子被检查出患了骨结核。
孩子辍学了,治疗的费用将在3万元左右。卢川和有时候清醒的孔晖,一起去找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寻求帮助。他们的遭遇引起了硚口区卫生局负责人的关注,后者已经帮助联系医疗单位,争取能够减免丽丽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
家庭生活如此窘迫,虽然双方已经离婚,但是为了渡过共同的困难,他们在共同地努力着。
为了套取低保,他们离婚了
江汉区民权街居民赵晓今年已经49岁了,由于夫妻双方下岗多年,都没有工作,加上女儿是一个残疾人,政府给他们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金。
尽管生活条件不是很好,但他们从没有红过脸。赵晓的公婆在去世之前,曾经长时间瘫痪在床,而老公的兄长和妹妹都在外地工作,照顾公婆的任务自然落到了赵晓头上。她每天为公婆擦洗身体,陪公婆说话聊天,并为公婆喂饭,直到公婆去世。街坊邻居都说赵晓是个好媳妇。
虽然孩子有残疾,但是赵晓坚持没有要第二个孩子。孩子患的是先天性的心脏病,不好治疗。为了给孩子治病,她和老公几乎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但是孩子的病情没有好转。孩子小的时候,只要一下班,赵晓就陪在孩子身边,按照医嘱和孩子一起做游戏。
赵晓与老公同时进的厂,并且分在同一个车间,可以说是知根知底。无论在拿工资的时候还是在下岗的时候,夫妻俩一直是恩恩爱爱。
但是,两人在今年初离婚了。
按照有关规定,赵晓作为一个女同志,再过一年她就可以在社保部门领取退休金了。“而有了退休金之后,收入增加了,我们家很可能不能享受低保金了。”一向有主见的赵晓与老公商量,老公最初坚决反对:老也老了,离什么婚?而赵晓却说:我们一大把年纪了,离婚和不离婚不是一样的?关键为了女儿能够生活更好一些。老公拗不过,只好和赵晓到民政部门离婚。赵晓随后将离婚证拿到社区居委会。
据民权街一社区群干介绍,赵晓他们虽然离婚了,但是并没有真正地分开,据社区群干私下调查,赵晓和老公连钱和床都没有分开。社区群干说:“他们已经不是一家人了,虽然同居,也只是受道德的谴责。而很有可能,赵晓的老公依然吃低保。”
专家:婚姻由“名”向“实”转变
就离婚不离家这种社会现象,记者采访了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周运清。
周教授认为,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选择离婚不离家,都说明人们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正在逐步发生转变。
周教授分析,中国的传统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关乎整个家族的大事,婚姻一定要名实相符,甚至“名”大于“实”,离婚对一个人来说就是一生中最大的失败,对一个女人来说更是一辈子抹不去的污点。随着社会的发展,现代人的婚姻已经开始由“名”逐渐向“实”转变,婚姻不再是道德约束下的“围城”,而是两个人相濡以沫,是为了共同的目标而牵手的理由。但是,当这个理由不好用的时候,人们可以抛弃这个“形式”。对于个人的这种选择,是无可非议的。
周教授介绍,除了传统观念的转变外,还有来自现实的压力。不管你的离婚是突然袭击,还是预谋已久,始终会在离婚后的一段时期出现滞后症,会让双方在很长时间内感到茫然。其次,离婚后,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希望寻求慰藉,而且上一次婚姻的迷惑或许会跟随你很长一段时期,这段“迷惑期”在一定程度上使离婚不离家成为一种可能,当然也让人看到了破镜重圆的希望。
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和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凭证,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应还在一起同居;仍然同居,共同生活,这是非法的。如果离婚后双方觉得应当破镜重圆,那么应当办理复婚登记,这样才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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