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 着 爱 走 他 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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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7-16 08:23:21
当飞机盘旋在广州白云机场夜空的时候,我立即喜欢上了脚下这座斑斓璀璨的城市。而它带给我的这种美好感觉,让我以后每次坐公车从立交桥上经过时,总会俯视桥下的人流、车流和一些矮小的建筑物,感觉自己在空中飞舞。
从成都来到广州,一切都是陌生的,我把自己除了睡觉以外的时间全都安排得满满的,怕稍有空隙寂寞便会趁虚而入。
刚来的几天,睁开眼睛时会有刹那的恍惚,不知身在何处。等到思绪从梦中回到身体里后,茫然和空洞便会如同一支闪电,瞬间击中我的泪腺。 休 闲 居 编 辑
我自认为很坚强,但独自飘泊在异乡让我开始有些许脆弱,虽然这丝脆弱绝不会被外人所察觉,但它却实实在在地悬在我的胸口,堵得难受。这时候我会想起他。
告别我的城市、告别我的他,也就告别了曾经的一切。
登机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走得无怨无悔,我不是为了某个人而离开,我是为了追寻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但天知道这一切是不是在自欺欺人。好强的个性注定了我是个输不起的人,我不愿意在日后的某一天在街头偶遇他和“她”在一起,温柔细致。
这样的偶遇会让我回想起他也曾经如此对我。我想,我的脆弱,其实是因为再也没有一个人对我的关心能够像他一样。所以我选择离开,这样就永远不会输。
我在陌生城市的公司里做着一份陌生的工作,它们令我全身上下像上紧了发条般,学习学习再学习,我根本无法抽出空余的时间来自寻烦恼。有时候难得休息一下,我会约新结交的朋友一起逛逛北京路、或者到看似明码实价的天河城,用半生半咸的粤语狂砍价,把那些赚得肥头大耳的老板气得双脚跳,骂我“七喜”——当然我会立即用地地道道、他听不懂的成都话回敬他,再大笑而去。
记忆中最深刻的是广州开始降温那天,天空中飘着毛毛细雨。加班到晚上九点半,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到达住处的班车。其实只不过在车站等了5分钟,就心慌慌地胡乱上了一辆到天河,我想那里一定有极多车可以让我回到那勉强可以被称之为“窝”的地方。不一会儿就发现我的小聪明让自己在天河城的车站彻底迷路了,于是我站在雨中不知所措,阵阵冷风吹得我鼻子发酸。
那一天的感受,必定让我终生难忘。
虽然放弃了从前优越的生活,但我绝不会后悔,我喜欢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有一种重生的喜悦。
只有忙碌才能让我感到充实,而这种充实从我来到广州的第一天开始,就把我的心填得满满的。像一只灌足了氢气的球,让我轻轻地飘起来,飘过广州的大街小巷、飘向未知但充满希望的未来。
(引语:告别我的城市、告别我的他,也就告别了曾经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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