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伦敦 有我青梅竹马的电邮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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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2-05 02:20:50
倾诉人:蒋童,女,年龄:22岁,职业:在校大学生
记者:每每
休 闲 居 编 辑
时间:2005年3月2日中午
地点:南海一肯德基店内
活着,就会有爱。无论你腰缠万贯,抑或一贫如洗,无论你位高权重,抑或微不足道,爱都是你心底里永不褪色的风景。缘来缘去,潮涨潮落,在情爱的烟波里,有人欢愉,有人落泪。
与蒋童改在肯德基见面,见快晌午时分,于是干脆约定共进午餐。
蒋童一副小家碧玉的模样,略施粉黛的面颊上,闪烁着一对会说话的眸子,但外表瘦弱文静的她,说起话来,淡定沉稳。“抱歉,来晚了。”我们友好地握了下手。
蒋童的男朋友现在伦敦一所知名学府攻读物理学博士学位,还有两年毕业。他俩是初中同学,在朋友们眼中她的男友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但蒋童开始竟却很排斥他。
初中,我发疯似地想躲他
我们是初中同班同学,和他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是在初一下学期。一个暖洋洋的午后,阳光斜斜地洒在地面上,周遭看起来仿佛都是慵懒的。我不想太早回教室待着,决定到学校附近的图书馆去“淘”书。
“喂,蒋童,”我的目光专注在外国文学书架上逡巡,直到感觉有人在背后拍了我的肩膀,猛地回过头去。一个瘦瘦的,和我穿同样校服,留着小分头的男生咧着嘴,笑嘻嘻地站在我身后。哦,是陈昊翔,上学期班里“倒数第一”的那个家伙。我们寒暄着,并结伴回学校,一路上,他不停找话和我讲,尤其对我喜欢外国文学颇有几分好奇。
谈到这里,蒋童停顿了一下,“后来他才告诉我,第一次与我聊天,知道我爱读外国文学,就觉得我是一个很聪慧的女孩。”她的嘴角很自然地漾起一抹微笑。
从那以后,昊翔会经常利用课间休息跑来找我,有时借卷笔刀,有时借课外书。而且,每次放学只要是我值日,他都能找出各种理由留下陪我一起打扫卫生,然后,顺理成章地和我一起骑自行车回家。当时,他家住在南海,而我家则在佛大附近,但他即使绕道也要多随我一段路。
一天,妈妈递给我一封信。龙飞凤舞的字、差强人意的语句,不必看落款,我也能猜出信是出自他之手。有点敷衍回了信,接着每个月都和他通两三封信,谈的都是身边发生的趣闻乐事。而他也继续以一个好同学的角色出现在我身边。一天,同桌丹丹告诉我:“他喜欢你,几乎全班同学都看出来了。”我愣了半晌没缓过劲来。
我开始发疯似地想躲他。但他却像影子一样甩不掉。上学、放学,他老是骑着车跟着我。我特别害怕,有个晚上我梦到他,居然被吓哭了。有一次我摔伤了,狂喜!因为这样就有借口坐校车去学校了。可是,没高兴两天,我又在校车上看见了昊翔。
没办法,每天早上我只好故意很晚起床,然后掐着钟点叫妈妈送我上学,晚上就麻烦住在我家附近的同学用自行车驮我回家。昊翔意识到我在躲他,情绪非常低落。一天下着大雨,他竟然冲进雨里,呆呆地站在操场上任由雨水淋遍全身。我读的这所学校属重点中学,但中考我没发挥好,得换学校上高中了。虽然交1万2千块钱就可以回来,父母也愿意出,但我一想到高中还要和他同校就怕,于是就此换了学校。
高中,我们若即若离
高一下学期,他突然出现在我们班教室,原因是过来开英语课的“小灶”。这样,每星期总有那么两三天,我不得不面对他。听说这回他是为备战雅思考试而来,他的英文辅导老师,恰好是我们的徐老师。
“喂,蒋童,这个星期六能与你见个面吗?我马上要出国了。”电话那一端,他的声音微颤。我六神无主,找同学商量,“都要走了,没所谓的啦!”大家一致认为应该见他。
等我来到图书馆大门前,他早候在那里了。看得出来,他精心拾掇了自己。我把一个装有365颗幸运星的玻璃罐递给他,这是和几个同学加紧赶出来的礼物,不过,我只叠了其中一小部分。他“如获至宝”的样子,定定望着我,眼神掩饰不住感伤。“我会给你写信的。”他激动地说,那一刻我也像丢失了某样东西似的突然难过起来。
没几天,他拿走了我的一张相片,飞往英国。他去那边报考高中,但要先上预科。他自费留学去英国,每年的开销约25万人民币。好在他家里很有钱。
那一年,生日过完一个礼拜后,我收到了一个从伦敦寄来的特快专递,里面是一叠英国风景明信片,还夹着昊翔本人的照片。几乎同时,他发来了e-mial,说快递公司把邮件错寄去了日本,耽误了时间。看着照片上倚在古老的塔桥栏杆边,带着几分骄傲神情,打着“v”字手势的他,我恍若隔世。
这时,班里有个叫沈坤的男同学,和我很投机,他的幽默诙谐给我枯燥紧张的高中生活注入了新鲜血液。一次偶然机会我在他影集里发现了昊翔的照片,这才知道他们俩是小学同学,因为都爱踢足球,所以成了好朋友。
班里的江卫宇也是昊翔的小学同学,沈坤和卫宇便总是一起找我玩。一来二去,我们形成了“铁三角”。这种良好的关系维持了几个月。一天下课,江卫宇手拿一本英文书,表情怪怪的,“你能出来一下吗?”我跟他来到了走廊上。“doyouloveme?”(你爱我吗?)他紧张地不停地揉搓着手。我的脸“刷”一下烧到了脖子根。稳了稳情绪,我义正词严地回答:no!(不!)
其实,他们中间沈坤对我最有吸引力,但我们俩始终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我想如果不是昊翔的执著,我和沈坤应该在一起了。
高三,圣诞期间陈昊翔回来了!他给我一条水蓝色的围巾,上面绣着一个小提琴。这是他们全家一起外出旅游时,在法国买的。他知道我从小学小提琴。
其实,昊翔不在国内的这些日子,我们经常通过e-mail联系。渐渐地,我发觉他并没那么讨厌,有时甚至挺可爱。
圣诞假期一过,他飞回了伦敦。
大学,他成了我的e-mail情人
我考上了一所广州的大学,也正式接受了昊翔的爱。
他花了差不多六年时间,通过e-mail传情,使我从开始的强烈排斥到后来的若即若离再到最后真情相依。
e-mail是连接我们两颗心最重要的纽带,中间我俩也打电话,有时候一聊就是两三个钟头。虽然由于地域关系,我们几乎不吵架,但大二一段时期,我差点放弃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
原因很简单,看着同学们出双入对,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孤单和疲累。情人节那天晚上,宿舍冷清,徜徉在校园里,看到的只是陌生的面孔。当经过教师家属楼时,听见里面的欢笑声,我的心不禁更加失落。
“试着分开三个月吧”,我给他留了言。他尊重我的选择。
同样去了英国留学的沈坤得知我的事,发来e-mail,“要不我们在一起吧!”也许这句话几年前说,我会答应。但现在,脑海总有昊翔的影子,挥散不去。我拒绝了沈坤。
七十多天过去了,我想给他消息,却没有勇气。终于没等到三个月,电话那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童,我试过了,还是不能没有你。”那一刻,我眼泪夺眶而出,不能自持。
故事似乎可以告一个段落了,蒋童长舒了口气。我忍不住问,是什么导致你终于跨过了那道“坎”决定接受他的?你们第一次牵手是在哪里?蒋童拨弄了一下额前的刘海,继续谈起来。
高考的那年暑假,他回国了。我们都考完了试,浑身轻松。他去佛大考车牌,要我陪他,当时我坐在校园石凳上等他。一个多小时后,他出来了。我们散了会儿步,他情不自禁拉了我的手。但我真没什么特别感觉,也不认为这一举动就代表了什么。
在参加高考英语复试当天,初中班主任在禅城酒店请我们一些同学吃午饭。但我和沈坤早约好了,考完他来接我。于是,我打电话给昊翔,不去聚会了。昊翔和我磨了十几分钟,等我们说拜拜时,他竟然打车赶到了我身边。我决定跟他一起去,只好又致电沈坤,叫他不用来了。两年后,我才从身在英国的沈坤口中得知,那天他其实已等在学校外面,亲眼看见我和昊翔一道走了。
高三下学期清明节前夕,爷爷过世,我相当难过。e-mail里,我写:昊翔,爷爷走了,我好难过。他当天来了电话,听着遥远而温柔的声音,我忍不住哭了。过了两天,他在e-mail里向我表白,第一次写了“我爱你”三个字。我狠狠拒绝了他:怎么在这个时候跟我说这些?他沉默了几天,后来的e-mail平均每天两三封,不过再也没提一个爱字,而是不断安慰、鼓励我。我想大概就是这段时期,他终于走近了我的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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