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的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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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03 08:23:38
生育后比较理想的避孕方法是由女方采用宫内节育器。但如果女方行经过频、血量偏多、痛经和经前期紧张,则不宜采用宫内节育器。这时,应选用甾体激素类避孕药物,因为这类药物不仅能避孕,对上述疾病还有减缓症状的作用。但患有肝、肾疾病以及高血压患者,应禁用甾体避孕药。
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女方长期服用利福平、抗癫痫药、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及广谱抗生素、氨苄青霉素和四环素等药物时,均可能诱导肝脏的药物代谢酶增多,从而加快甾体避孕药的代谢,容易造成避孕失败。
存在以上情况时,应由男方担起节育的责任。这时避孕套是避孕的首选措施。
此外,如果女方在分娩时进行过剖腹产并已服用甾体药数年需更换避孕方法,或者在哺乳期(此时子宫松驰,宫内节育器易脱落,服避孕药又易影响乳汁质量),则也应以避孕套作为首选措施。当然,使用外用杀精剂也是一种较好的方法,如药膜、药膏等。
可供选择的另一种男性节育措施就是输精管绝育或节育方法,包括结扎术、粘堵术和栓堵术。前两种是绝育术,是一劳永逸的方法,但一旦施行手术之后,则难以恢复。虽然显微外科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复通成功率有较大提高,但复通不能保证复育。当然,女性也可以采用输卵管结扎术绝育避孕。
由于结扎术复通复育率较低,实行该术要特别慎重,但是如果所生子女有遗传性疾病倾向或女方身体健康状况不允许再次生育,则以立即采用绝育术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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