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六种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纳入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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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24 09:44:27
近日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保障艾滋病患者及其感染者得到必要的治疗,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从现在起,我省将3类6种抗病毒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从现在起可享受医保待遇。
这3类6种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分别为:“齐多夫定”胶囊、片剂,“司它夫定”胶囊,“去羟基苷”散剂、片剂、咀嚼片和颗粒,“拉米夫定”片剂,“奈维拉平”片剂、胶囊及“茚地那韦”片剂、胶囊。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现在起,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的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上述6种药品的费用,均可被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实行门诊慢性病管理的统筹地区,要将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纳入当地门诊慢性病种管理,在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据有关数字显示,山东自1992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累计检查出感染者和病人295例。
目前许多保险中明确规定艾滋病被列入拒保行列,艾滋病在治疗过程中高昂的医疗费用,使得许多患者不能就医。将基本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纳入医保范围,可保证参加医保的艾滋病患者及其感染者获得有效的抗病毒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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