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患者怀孕前后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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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5-19 00:16:32
一、可以考虑怀孕的乙肝患者
·患急性乙肝的女性经适当治疗和合理调养后,几个月内即可痊愈。等所有指标正常后,再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生息,待到体力完全恢复,就可考虑怀孕。
·慢性乙肝患者首先应弄清自己病情的轻重程度,再决定是否怀孕。
·如果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经长期随访检查肝功系列始终正常,B超检查不提示肝硬化,可以考虑怀孕。 休 闲 居 编 辑
二、暂时不能怀孕的乙肝患者
如果患者的乙肝炎症正处于活动阶段,检查肝功异常,自觉疲乏、食欲不振、腹胀等,这时应该避免怀孕,肝脏炎症活动阶段硬性怀孕,会加重身体负担,反而容易导致重型肝炎,危及孕妇生命。反过来讲,也不利于胎儿的发育生长。
因此活动期的乙肝患者,应该首先接受正规的治疗,包括抗病毒和免疫调节治疗等。待肝功恢复正常、病毒复制指标转阴或复制能力降低时再怀孕,这样对于母子均有利。如果B超检查发现肝炎已经发展到肝硬化程度,最好不要怀孕。对于活动性肝炎患者经治疗后,病情稳定,肝功正常半年以上,怀孕较为安全。
三、怀孕后的用药注意事项
·乙肝患者一旦怀孕,应该终止使用各种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如抗生素、抗结核药物、治疗糖尿病药物等;
·乙肝孕妇,尤其是乙肝“大三阳”的孕妇,应该在怀孕的第7、8、9月,分别注射1支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以预防乙肝病毒的宫内感染,使新生儿健康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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