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隆胸失败 索赔3.7万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6-18 08:11:55
导报讯:两年前,孙某花了7000元到一家整形美容门诊部做了隆胸手术。不料,半年后,乳房就开始结节、变形,而这家诊所现在也已经关闭。在索赔不成后,最近,孙某将诊所老板张某告到思明法院。
孙某起诉说,2002年6月1日,孙某在张某开办的厦门开元整形美容门诊部花7000元做了隆胸整形手术,手术采用的是凝胶注射法隆胸术。术后不到半年,孙某发现两个乳房长出了硬块。于是孙某找张某交涉,张某为她治疗了一年多后,也没有改善。直至今年8月份,张某实在没招了,才向孙某承认先前的隆胸手术的确是失败的。
休 闲 居 编 辑
孙某不得已只好到第一医院就诊。医院拍片的结果是:“双乳呈质量结节状、小团块状、斑片状,密度不均匀性增高,右乳内中央区及大乳上代皮下可见结节样致密影。” 孙某说,她最初接受隆胸手术时,张某不给她开医疗费收据和病历,当她要求张某采取补救措施时,张某竟否认诊所给她做过手术。为此,孙某的丈夫特地到郑州找到当年给孙某做手术的医生牛某,牛某写了证词,证明了孙某与张某的医患关系。后来,她经调查发现,牛某当年注册医生的申请还没被批准,属于非法行医。她说,张某的行为给她造成了灾难性后果和精神痛苦。她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张某赔偿她7000元的医疗费和3万元精神损失费。
记者就上述隆胸失败事件采访了上海仁爱医院整形美容中心的刘主任,刘主任点评:
首先,孙某做隆胸手术前,没有慎重选择整形机构。整形手术成功的前提是绝对的安全,这也是想接受整形手术的朋友最为关心的问题。目前整形美容广告琳琅满目,令消费者在选择美容手术前犹豫不决。但是消费者为了手术的安全性、达到预期的整形效果,施行整形美容手术必须到正规的医疗单位。施行整形美容手术的人必须是持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两证的执业医师,手术的地点必须是在医疗机构内。因为只要是侵入性,并对人体产生创伤的行为都属于医疗行为,对手术器械、手术环境都有严格的要求,需要在无菌的环境中进行手术。否则轻者发生炎症,造成消费者的终生痛苦;重者会危急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其次,孙某做隆胸手术失败的另一个直接原因是:选择
直接注射隆胸。直接注射隆胸 ,是把一种像“果冻”一样的物质,用注射的办法注入乳房中。这种物质的造价非常便宜,却以10倍的价钱卖给顾客。理论上说,这种物质在体内是无害的,要是不适应者,可以用针筒把它抽出来,但事实上是无法抽干净的。如果一定要抽干净,就要把与这些物质融合在一起的血肉都刮掉。因此在各大著名的整形机构中,已经不用这种隆胸方式了。导致孙某隆胸失败的直接原因就是采用直接注射隆胸术。
最后仁爱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刘主任介绍,一个医疗机构要做到“安全整形”,不仅需要在软硬件方面下功夫,更要求医生在经验和临床实践上积累和创新。安全整形在严肃的整形医生眼里,需要的是更加过硬的技术和先进安全的整形设备和材料。因此消费者想得到满意的整形效果,在整形手术前一定要做明智的选择。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