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女如何“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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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21 07:50:19
对于先前发生的一起又一起“处女卖淫案”,几乎所有的论者都众口一辞地诘问:假如受害者不是处女又当如何?这种担心现在终于有了“现实版”。我不知道许多人是不是都一直在等待着这种情况出现,好来证明上述猜测并不虚妄。我不知道在此前,是不是有更多的人都像我一样,固执地相信它们是存在着的,就像“冰山”沉在水底那部分。
2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浙江丽水市遂昌县朱姓女青年与沈某恋爱并同居,1998年12月27日晚8时左右,他们二人与另外一对恋爱男女看过电视后正准备就寝,闯进4名遂昌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搜查,然后将4人铐至县公安局,以卖淫嫖娼为名对朱某等人处以10万余元罚款。目前,朱、沈二人已向遂昌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遂昌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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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司法界人士指出,以往在公安部门现场无证据、无证人指证的情况下,这类案件一般都较难处理。除非当事人提请公安部门对其进行处女膜司法鉴定,以此结果作为判案依据。而朱某则深感悲戚:“不是处女,我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一起又一起“处女卖淫案”,受害者最终都通过展示她们完好无损的处女膜,向法院表明了清白。这是一种无可理喻的幸运,因为她们处在一种“处女膜崇拜”的司法倾向之下。是的,正如男权社会将处女膜是否完好来判别未婚女性是否贞洁一样,司法机关也将其作为检验女性是否卖淫的不二标准。我为那些拥有处女膜的女性庆幸,但却不得不艰涩地面对一种由司法审判制度设计出的“处女膜崇拜”。
谁都不可能永远活在幸运当中,所以我们需要一件非处女“卖淫”案浮出水面,所以我们一直都在期待。在逻辑上,当受害者必须通过处女膜的完整来自证清白时,非处女们必将陷入百口莫辩的无底深渊。而我们之所以仍然期待,是因为我们一直都想知道,那些非处女会不会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自证清白,为自己洗刷羞辱,并垂范于后来者;因为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些不良执法者不可能都那么倒霉,每抓一个“卖淫女”都是处女;因为我们急切地想弄明白,司法审判要到何时才能够摆脱“处女膜情结”,更想借此看清我们的权利地位以及法治环境;当然更因为,我们需要一种最终解决的契机或曙光。因此,我们关注着。
也许,关注的不仅仅是我们,还有“他们”,那些可能为数不多的无良执法者,甚或是整个执法机关。当非处女“卖淫”案第一次如此令人瞩目地出现在司法审判面前,那种也许并不普遍但仍然存在着的对执法程序的公然践踏,以及对公民尊严的肆意污辱的执法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司法裁判?是无情的鞭挞与警示,还是令不良执法者会心一笑的暗示或鼓舞?
除了对于权利以及尊严的诉求,我不知道那个站到司法裁判面前的没有了处女膜的女子,到底靠什么支撑自己的勇气。而当她悲戚地说出“不是处女,我拿什么来证明自己的清白”时,我们又将怎样阻止夺眶而出的眼泪。正义的法槌即将敲响,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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