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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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7-02 12:33:22
脊髓灰质炎又称小儿麻痹症,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小儿急性传染病,多发生在<5岁小儿,尤其是婴幼儿。病毒侵犯脊髓前角运动神经元,造成弛缓性肌肉麻痹,病情轻重不一,轻者无瘫痪出现,严重者累及生命中枢而死亡;大部分病例可治愈,仅小部分留下瘫痪后遗症。自从口服的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投入使用后,发病率明显降低。
【病因】 休 闲 居编辑
脊髓灰质炎病毒是属于小核糖核酸病毒科的肠道病毒,病毒呈球形,直径约20~30nm,核衣壳为立体对称20面体,有60个壳微粒,无包膜。根据抗原不同可分为Ⅰ、Ⅱ、Ⅲ型,Ⅰ型易引起瘫痪,各型间很少交叉免疫。脊髓灰质炎病毒对外界因素抵抗力较强,但加热至56℃以上、甲醛、2%碘酊、升汞和各种氧化剂如双氧水、漂白粉、高锰酸钾等,均能使其灭活。
【流行病学】
人是脊髓灰质炎病毒的惟一自然宿主,隐性感染(占99%以上)和轻症瘫痪型病人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瘫痪型因症状明显而在传播上意义不大。本病以粪-口感染为主要传播方式,发病前3~5天至发病后1周患者鼻咽部分泌物及粪便内排出病毒,少数病倒粪便带毒时间可长达3~4月;密切生活接触,不良卫生习惯均可使之播散。人群具有普遍易感性,感染后获持久兔疫力并具有型的特异性。<4个月婴儿有来自母体的抗体,故很少发病,以后发病率逐渐增高,至5岁以后又降低。
本病广泛分布于全世界,温带地区流行高峰在5~10月,热带地区终年可见。由于减毒活疫苗的应用,发病率已明显下降,但我国仍为流行地区。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2000年全球消灭脊髓炎,1989年又提出消灭本病的行动计划,我国政府对此极为重视,已动员全国做好疫苗接种工作,进行免疫强化措施。消灭本病将指日可待。
【发病机制和病理】
病毒通过宿主口咽部进人体内,因其耐酸故可在胃液中生存,并在肠粘膜上皮细胞和局部淋巴组织中增殖,同时向外排出病毒,此时如机体免疫反应强,病毒可被消除,为隐性感染;否则病毒经淋巴进人血循环,形成第一次病毒血症,进而扩散至全身淋巴组织中增殖,出现发热等症状,如果病毒未侵犯神经系统,机体免疫系统又能清除病毒,患者不出现神经系统症状,即为顿挫型;病毒大量增殖后可再次人血,形成第二次病毒血症,此时病毒可突破血脑屏障侵犯中枢神经系统,故约有1%患者有典型临床表现,其中轻者有神经系统症状而无瘫痪,重者发生瘫痪,称瘫痪型。
病毒在神经系统中复制导致了病理改变,复制的速度是决定其神经毒力的重要因素。病变主要在脊髓前角、脑髓质、桥脑和中脑,开始是运动神经元的尼氏体变性,接着是核变化、细胞周围多形核及单核细胞浸润,最后被噬神经细胞破坏而消失。但并不是所有受累神经元都坏死,损伤是可逆性的,起病3~4周后,水肿、炎症消退,神经细胞功能可逐渐恢复。引起瘫痪的高危因素包括过度疲劳、剧烈运动、肌肉注射、扁桃体摘除术和遗传因素等。
【临床表现】
本病潜伏期为5~14天,临床上可表现多种类型:①隐性感染;②顿挫型;③无瘫痪型;④瘫痪型。
(一)前驱期 主要症状为发热、食欲不振、多汗、烦躁和全身感觉过敏;亦可见恶心。呕吐、头痛、咽喉痛、便秘、弥漫性腹痛、鼻炎、咳嗽、咽渗出物、腹泻等,持续1~4天。若病情不发展,即为顿挫型。
(二)瘫痪前期 前驱期症状消失后l~6天,体温再次上升,头痛、恶心、呕吐严重,皮肤发红、有短暂膀胱括约肌障碍,颈后肌群、躯干及肢体强直灼痛,常有便秘。体检可见:①三角架征:即患者坐起时需用两手后撑在床上如三角架,以支持体位;②吻膝试验阳性,即患者坐起、弯颈时唇不能接触膝部;③出现头下垂征,即将手置患者肩下,抬起其躯干时,正常者头与躯干平行。如病情到此为止,3~5天后热退,即为无瘫痪型,如病情继续发展,则常在瘫痪前12~24小时出现键反射改变,最初是浅反射、以后是深腱反射抑制、因此早期发现反射改变有重要临床诊断价值。
(三)瘫痪期 自瘫痪前期的第3、4天开始,大多在体温开始下降时出现瘫痪,并逐渐加重,当体温退至正常后,瘫痪停止发展,无感觉障碍。可分以下几型:
1.脊髓型 此型最为常见。表现为弛缓性瘫痪,不对称,腱反射消失,肌张力减退,下肢及大肌群较上肢及小肌群更易受累,但也可仅出现单一肌群受累或四肢均有瘫痪,如累及颈背肌、隔肌、肋间肌时,则出现竖头及坐起困难、呼吸运动障碍、矛盾呼吸等表现。
2.延髓型 又称球型,系颅神经的运动神经核和延髓的呼吸、循环中枢被侵犯所致。此型占瘫痪型的5%~10%,呼吸中枢受损时出现呼吸不规则,呼吸暂停;血管运动中枢受损时可有血压和脉率的变化,两者均为致命性病变。颅神经受损时则出现相应的神经麻痹症状和体征,以面神经及第X对颅神经损伤多见。
3.脑型 此型少见;表现为高热、烦躁不安、惊厥或嗜睡昏迷,有上运动神经元痉挛性瘫痪表现。
4. 混合型 以上几型同时存在的表现。
(四)恢复期 瘫痪从肢体远端开始恢复,持续数周至数月,一般病例8个月内可完全恢复,严重者需6~18月或更长时间。
(五)后遗症期 严重者受累肌肉出现萎缩,神经功能不能恢复,造成受累肢体畸形。部分瘫痪型病例在感染后数十年,发生进行性神经肌肉软弱、疼痛,受累肢体瘫痪加重,称为“脊髓灰质炎后肌肉萎缩综合征”。病因不明。
【合并症】
由于外周型或中枢型呼吸麻痹可继发吸人性肺炎、肺不张、化脓性支气管炎和呼吸衰竭引起严重出血;长期卧床可致褥疮及氮、钙负平衡,表现为骨质疏松、尿路结石和肾功能衰竭等。
【治疗】
处理原则是减轻恐惧,减少骨骼畸形,预防及处理合并症,康复治疗。
(一)前驱期及瘫痪前期
1、卧床休息 病人卧床持续至热退1周,以后避免体力活动至少2周。卧床时使用踏脚板使脚和小腿有一正确角度,以利于功能恢复。
2、对症治疗 可使用退热镇痛剂、镇静剂缓解全身肌肉痉挛不适和疼痛;每2~4小时湿热敷一次,每次15~30分钟;热水浴亦有良效,特别对年幼儿童,与镇痛药合用有协同作用;轻微被动运动可避免畸形发生。
(二)瘫痪期
1、正确的姿势 患者卧床时身体应成一直线,膝部稍弯曲,髋部及脊柱可用板或沙袋使之挺直,踝关节成90°。疼痛消失后立即作主动和被动锻炼,以避免骨骼畸形。
2、适当的营养 应给予营养丰富的饮食和大量水分,如因环境温度过高或热敷引起出汗,则应补充钠盐。厌食时可用胃管保证食物和水分摄入。
3、药物治疗 促进神经传导功能药物如地巴唑,剂量为1岁1mg,2~3岁2mg,4~7岁3mg,8~12岁4mg,12岁以上5mg,每日或隔日一次口服;增进肌肉张力药物,如加兰他敏,每日0.05~0.1mg/kg,肌肉注射,一般在急性期后使用。
4、延髓型瘫痪 ①保持呼吸道通畅:采用低头位(床脚抬高成20°~25°)以免唾液、食物、呕吐物等吸人,最初数日避免胃管喂养,使用静脉途径补充营养;②每日测血压2次,如有高血压脑病,应及时处理;③声带麻痹、呼吸肌瘫痪者,需行气管切开术,通气受损者,则需机械辅助呼吸。
(三)恢复期及后遗症期 体温退至正常,肌肉疼痛消失和瘫痪停止发展后应进行积极的功能恢复治疗, 如按摩、针灸、主动和被动锻炼及其他理疗措施。
【预防】
必须普遍接种疫苗,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一)灭活疫苗(IPV) 优点是安全,一般用于免疫功能缺陷者及其家庭成员,也可用于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缺点是价格较昂贵,免疫维持时间较短,且需重复注射,肠道不能产生局部免疫能力。
(二)减毒活疫苗(OPV) 优点是使用方便,95%以上的接种者产生长期免疫,并可在肠道内产生特异性抗体sIgA,使接触者亦可获得免疫效果;但由于是活病毒,故如用于免疫功能缺陷者或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可引起瘫痪。我国从1960年开始自制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一种是三型单价糖丸;另一种是混合多价糖丸,为Ⅰ、Ⅱ、Ⅲ型混合物。目前普遍采用此型疫苗,在-20℃可保存2年,4~8℃保存5个月。一般首次免疫从2月龄开始,连服3次,间隔4~6周,4岁时再加强免疫一次。服糖丸后2小时内不能喝过热开水或饮料,也不给喂奶,以免影响效果。极少数小儿用后可发生疫苗相关性麻痹性脊髓灰质炎。
一旦发现病人,应自起病日起至少隔离4O天 患者衣物用具应煮沸或日光下曝晒2小时消毒。密切接触者,应连续观察20天,未服过疫苗者可注射丙种球蛋白0.3~0.5m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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