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分局查处无文号假药“通络壮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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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02 13:45:5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江夏分局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器械)质量检查力度。在对某村卫生室检查中,发现无厂名、厂址、批准文号等包装标识的假药“通络壮骨丹”22瓶(2200粒)。
经查,该药为白色塑料瓶包装,每瓶装约100粒胶囊,内容物为中药散剂,塑料瓶上无厂名、厂址、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识。当事人提供两张标签,称该药为“通络壮骨丹”,山东省济南市东阿县刘吉领类风湿病研究所生产,其在该所学习时购买。标签上无厂名、厂址、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当事人自己服用两瓶,未销售给其他患者。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该药涉嫌假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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