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定刑呢?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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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09 15:16:01
>>>>>>>>提问我妈妈是个医院的保安,她的工作职责就是管理医院进出的车辆,昨天上班的时候因为要收取三元的停车费,与他人发生了争执,那人先出手打了我妈妈,导致我妈妈多处软组织挫伤,鼻梁骨断裂,并且有轻微的头痛头晕,后来拨打了110,并且在警察局双方都做了口供.警察说要过段时间做出了结.像这种情况,给那个人最严重可以定什么罪?如果他要求私了可以赔偿最多多少钱呢?
作为子女我真的很气愤,希望学习法律的各位能给予我帮助!
谢谢!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您母亲是医院的保安,在工作职责之内受到伤害,可以考虑两个方面的赔偿:
一、工伤保险
根据工伤认定的规定,在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则停工期间的待遇、住院治疗的费用、相关的补贴及伤残鉴定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二、伤残赔偿
由被害方提出赔偿请求,由法院根据情节区别责任,判决被告方承担费用的百分比.
1、医药费:根据被害方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病历及医药费收据确定赔偿额;
2、误工费:根据被害方,事发上月基本工资标准(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据证明,个体工商户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申报纳税额度,无业人员按照国家统计局上年度年人均收)计算赔偿;
3、护理费:由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据患者需要护理证明,并提供需护理时间期限,再根据实际护理人日均收乘以护理天数计算。
4、赔偿费(这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如果是轻伤,基本没有赔偿费,如果是重伤造成残疾,根据被害人所在地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依据伤残赔偿标准执行赔偿。如果造成需要假肢或辅助器械(轮椅等)被告人根据法院确定的责任轻重,一并赔偿。
轻伤害的赔偿属于刑事附带民事,先刑事后民事,而且民事方面不需要缴纳诉讼费,可漫天要价,但法院会不会判给你可不一定了。通常这类案件的赔偿都是以双方和解为终局。
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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