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湿疹和慢性湿疹有什么区别呢?湿疹症状有哪些表现?湿疹治疗有新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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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7 21:33:14
>>>>>>>>提问休 闲 居 编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湿疹的发病为多种因素互相作用所致:
(一)遗传因素:某些类型的湿疹与遗传有密切的关系。
(二)环境因素:很多研究证实环境因素是湿疹患病率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环境包括群体环境与个体环境,人类的群体环境致病因素是指室外大范围的空气、水、土壤、放射源、大面积的致敏花粉植被、大面积的气传致敏菌源等。个体小环境是指个体的生活环境,由于人们的生活约2/3的时间在室内,因此,个体小环境对湿疹的影响更加密切。
(三)感染因素:某些湿疹与微生物的感染有关。这些微生物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马拉色菌、气源性真菌如交链孢霉、分枝孢霉、点青霉、烟曲霉、镰刀霉、产黄青霉、黑根霉等。
(四)饮食因素:人类的食物品种极多,一般可分为植物类、动物类、矿物类,在近代的食物中还经常应用一些化学合成的食物如糖精、醋酸、枸橼酸、香精、合成染料等。这些食物可引起食物的变态反应,从而导致湿疹的产生。
(五)药物因素:药物因素是某些湿疹,尤其是湿疹型药疹的最主要的原因。一般来说任何药物均有引起湿疹性药疹的可能性。湿疹型药疹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湿疹型药疹为后天获得,虽然和过敏素质与遗传有密切关系,但药物过敏不能直接由亲体遗传;②湿疹型药疹一般均发生于多次药物接触后,而绝少发生于首次接触者;③湿疹型药疹的首次发病均有潜伏期,一般至少经1周左右,而再次发病则无潜伏期,可以即刻发病;④湿疹型药疹的激发剂量一般均较低,患者一旦致敏,则往往可由极少量的药物接触丽致发作;⑤湿疹型药疹一般具有典型的症状或体征;⑥湿疹型药疹患者仅见于少数用药患者。
(六)其他因素:湿疹的产生尚可由苦闷、疲劳、忧虑、紧张、情绪激动、失眠等神经精神因素及日光、紫外线、寒冷、潮湿、干燥、摩擦等气候、物理因素所引起。此外慢性肠胃疾病、慢性酒精中毒、肠寄生虫以及新陈代谢障碍、内分泌失调等因素皆是湿疹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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