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起高血压治疗后正常多久才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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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7 22: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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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随便停药,按医嘱。
美国预防、检测、评估与治疗高血压全国联合委员会(JNC)制定的血压最佳标准为<120/80毫米汞柱,并规定血压>130/85毫米汞柱同时伴有糖尿病时必须进行药物治疗,没有症状的高血压不仅必须治疗,还需要选择具有保护心、脑、肾的降压药,并强调对高血压病的治疗也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1)将血压控制到一个适当的水平,消除高血压带来的种种不适感,保证患者的生活质量。
(2)尽量减少高血压对心、脑、肾等重要器官的损害,争取逐渐逆转已经形成的损害。休 闲 居 编 辑
(3)在降压治疗的同时,要防治心、脑血管并发症的其他危险因素,如左心室肥厚、高脂血症、糖尿病、高胰岛素血症、胰岛素抵抗和肥胖等。
(4)方案应尽量简便,能够长期坚持。
(5)提倡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强调病人与医院、家庭要密切配合。
(6)低剂量开始,如血压未能达到控制目标,应根据服药情况增加该药的剂量。
(7)如第一种药物无效,应进行合理的联合用药,通常是加用小剂量的第二种降压药物,而不是加大第一种药物的剂量。有效的五类联合用药组合是: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钙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钙拮抗剂+ACE抑制剂;α—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
(8)如果第一种药物疗效很差或不能耐受,可换另一类降压药物,而不是加大第一种药物的剂量或加用第二个药物。
从这些原则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结论,即降压的治疗目标是将血压降到最大可能耐受的状况,治疗的同时不能忽略心、脑、肾等靶器官的保护,对高血压治疗提倡坚持长期的进行防治,而且必须科学合理的采用药物治疗。但是,许多患者不能坚持,除观念错误以外,一些药物不良反应大,合并用药时相互作用多及服药方法不便是主要原因。因此,选择安全耐受性好的长效制剂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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