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妊娠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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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8 02:44:10
>>>>>>>>提问1 妊娠反应很厉害怎么办?吃什么好?
2 怀孕多长时间才可以做B超
>>>>>>>>休闲养生网回答:
妊娠早期,大约停经6周左右,约有半数以上妇女会感到头晕、乏力、倦怠嗜睡,并且食欲减退。有些人可能出现恶心呕吐。其症状多在清晨或胃内空虚时发生,不能闻油腻味或其它异味,否则呕吐立即发作,这些都是生理性妊娠反应,一般在妊娠3个月后自然消失。
妊娠期间出现的以上反应,一般不会影响健康,不需要治疗。但也有少数孕妇恶心持续时间较长,呕吐频繁,甚至呕吐物内混有胆汁或血液,引起脱水及电解质紊乱。此时妊娠反应发展为病态。由于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机体动用脂肪组织供给能量,导致脂肪代谢中间产物——酮体的积聚,引起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将出现明显消瘦、口渴、皮肤及口腔粘膜干燥、尿量减少,尿中出现酮体。如果病势继续发展,将发生肝、肾功能损害而表现为黄疸、血转氨酶升高,血尿素氮及肌酥增高,尿量更减少,甚至出现无尿,并出现蛋白尿和管型尿。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孕妇应及早去医院,进行调整治疗,及时补充液体和营养,才不会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临床也有个别孕妇自妊娠4周后即出现恶心呕吐,直至妊娠晚期。这类孕妇只要症状不严重,未影响体内代谢,而且症状随着妊娠月份增大而减轻者,可以无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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