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的临床表现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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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9 0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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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上把近视度数大于-6.00D(-600度)的近视叫作高度近视眼。它的临床表现为:
(1)近视发展速度快:高度近视眼常在幼年就发展很快,在青少年期(15~20岁)又会出现一发展高峰;与单纯性近视眼不同,有的高度近视眼即使到了成年后,近视的发展还不停止,故也有人称其为进行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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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眼球突出:高度近视眼眼球前后径明显增长,有的形成巩膜后葡萄肿,前房加深,睫状肌萎缩,部分人眼球明显突出。
(3)眼前黑影:高度近视眼会引起玻璃体变性、液化、玻璃体后脱离等,玻璃体内有浑浊及飘浮物,患者可见飞蚊症、火星点及闪光。
(4)眼底改变:视乳头旁可见弧形斑,网膜呈高度豹纹状,可见网膜萎缩斑(Fuchs斑),黄斑变性。
(5)视力下降:高度近视可引起白内障、黄斑出血,可使视力明显下降,最为严重的是引起视网膜脱离,严重的会导致失明及眼球萎缩。
高度近视眼应注意以下事项:
(l)45岁前应戴足度眼镜,使睫状肌得到锻炼。
(2)选择屈光手术要慎重,-15.00D以下以LASIK为宜;-15.00D以上可考虑眼内镜片植入。
(3)避免剧烈、冲击性头部运动,防止视网膜脱离。
(4)少食辛辣,忌烟酒,慎用血管扩张剂,防止眼底黄斑部反复出血。
(5)慎重择业,应避免重体力劳动及用眼过多的工作,单位用人也应予以照顾。
(6)定期进行眼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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