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吃药时的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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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8-19 01:16:13
>>>>>>>>提问我姐姐才33岁,得了结核病,在医院就诊后医生为他开出了药方,让他回家用药,没有告知我们病人家属,这个药伤肝,让姐姐吃上两个月了回来复查,结果我姐姐吃了20多天,就出现高烧,昏迷,现在已经因为药物引发了中毒性肝坏死,转院后现在的医生都说已经是在拖时间了,没有救了,我想咨询一下,医生在给病人开出药方时应告知什么,对于这次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我们病人家属应该怎么处理?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你这种情况是否是医疗事故,现在看来还不应该过早下定论。
首先,医院肯定是有义务告知患者治疗的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情况和后果,患者也有权利知道。
其次患者为配合治疗也应该把自己的情况如实的反映给医生。
抗结核病的药肯定是有肝损害的,不过你吃了才20多天就出现这么严重的中毒性肝坏死
要清楚:
1、是否药物本身的问题,产家和进货是否规范
2、是不是你姐姐有肝病的既往史你就诊时没说
一般这种情况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能有点难度。
比较理想的情况是和医院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的结果不如你意,可以向相关卫生部门咨询下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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